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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TV專欄:從FaZe-Liquid互換說起,Valve詳解雙隊選手Major資格

顏悅眉 938 HLTV

HLTV專欄:從FaZe-Liquid互換說起,Valve詳解雙隊選手Major資格

Valve主動發(fā)來郵件,澄清了新Major陣容規(guī)則中的一個關鍵問題。

Strike是HLTV主編Striker撰寫的專欄(更新頻率不定),聚焦于Valve監(jiān)管下的電競賽事新格局。

幾周前的《HLTV Confirmed》播客中,我們討論EliGE與Twistzz在FaZe與Liquid之間互換一事時,曾思考過此次選手變動在StarLadder 布達佩斯Major報名截止前可能產(chǎn)生的影響,以及兩隊需采取哪些措施,才能確保新陣容獲準參加布達佩斯Major。

在本次Major周期之前,答案其實很簡單:兩隊無需采取任何行動。因為在獲得邀請與提交最終陣容的截止日期之間,隊伍允許進行兩次陣容調(diào)整。

HLTV專欄:從FaZe-Liquid互換說起,Valve詳解雙隊選手Major資格

但在BLAST.tv 奧斯汀Major之后,Valve修改了規(guī)則:要求注冊陣容必須與Valve地區(qū)排名(VRS)中顯示的受邀陣容完全一致;除注冊不同教練或替補選手外,獲得邀請后不得再對陣容進行任何調(diào)整。

對Liquid而言,情況更為復雜。由于既有規(guī)則規(guī)定若需更換選手,隊伍必須保留原地區(qū)歸屬,他們無法注冊美國籍替補選手。

因此,在10月6日截止日期前,Liquid必須在白樺杯(Birch Cup)賽事中安排EliGE出戰(zhàn)5場比賽(VRS更新陣容所需的場次),以將Twistzz從VRS陣容中替換;而在此之前,F(xiàn)aZe已在FISSURE 裂變天地 2賽事中,安排jcobbb頂替EliGE出戰(zhàn)5場,完成了陣容更新。

危機雖已規(guī)避,但這一事件引出了一個關鍵問題:若某名選手最終出現(xiàn)在兩支隊伍的陣容中(例如,F(xiàn)aZe退出FISSURE賽事,導致未能及時將EliGE從陣容中移除),會發(fā)生什么?

直到最近收到Valve發(fā)來的意外郵件,我才找到答案。事實證明,情況并不像我最初認為的那樣模糊。

以下是郵件內(nèi)容:

若一名選手隸屬于多個VRS陣容,則僅有其中一支隊伍的陣容可接受Major邀請,因為‘注冊陣容必須完整’且‘注冊陣容必須與受邀陣容一致’。我們認為規(guī)則不存在其他解讀方式,但如果你們有不同看法,歡迎反饋。上述內(nèi)容絕對是規(guī)則制定的初衷。

Major補充規(guī)則手冊明確規(guī)定:

1. 邀請僅發(fā)送給完整陣容

2. 若某一陣容拒絕邀請,或陣容不再完整,則該陣容不得參加Major

3. 注冊陣容必須與受邀陣容一致

由此可見,答案已然明確:擁有重復選手的兩支隊伍中,必有一支被迫放棄Major邀請。

HLTV專欄:從FaZe-Liquid互換說起,Valve詳解雙隊選手Major資格

收到郵件時,我的第一反應是這一立場過于極端。畢竟,隊伍本就允許注冊替補選手,且過去替補機制常被用于臨陣調(diào)整陣容。例如,奧斯汀Major前,s1mple曾替補broky代表FaZe出戰(zhàn),YEKINDAR也曾替補skullz代表FURIA參賽。

但換個角度想,在通過鉆VRS漏洞規(guī)避核心要求的動機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如今VRS決定著整個賽事體系的邀請資格)的當下,Valve對Major陣容采取強硬態(tài)度,也合情合理。

這或許正是規(guī)則修改的初衷。此前在奧斯汀,我曾向Valve指出:不良競爭者有可能用全新陣容參加Major。比如,在邀請排名確定前及時更換兩名選手,使其進入邀請名單;在陣容提交階段再更換兩名選手;最后在Major正賽中替換第五名選手,如此一來,隊伍就能用未通過自身努力獲得參賽資格的五名選手出戰(zhàn)。

這聽起來很離譜,對吧?但此前已有隊伍濫用替補規(guī)則規(guī)避多數(shù)成員資格要求,僅用五名符合資格選手中的兩名參賽,這種情況已然十分糟糕。

(準確說明:理論上,上述操作如今仍有可能實現(xiàn)。只需在邀請排名確定前5場比賽完成兩次陣容調(diào)整即可。)

如今,我對此已不再有太大顧慮。只要隊伍能意識到臨陣換人的潛在風險,并在Major截止日期前謹慎決策即可。

但我確實指出了新規(guī)則可能存在的一個濫用漏洞:理論上,某支隊伍可通過該漏洞將競爭對手排擠出Major。例如,某支不良競爭隊伍在自身仍可更新排名陣容但目標隊伍已無剩余賽事可打的節(jié)點,激活某名選手的買斷條款。

這將導致該選手同時出現(xiàn)在兩支隊伍的陣容中;而由于與該選手簽訂有效合同的隊伍是唯一能以提交陣容出戰(zhàn)的隊伍,目標隊伍將被迫放棄Major參賽資格。

總而言之,對Major陣容提出更嚴格的要求,本身是件好事,但不應以某支隊伍的行為可能影響另一支隊伍的命運為代價。這一問題是否有解決方案?


標簽:HLTV 專欄 FaZe Liquid Valve Major資格